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为推进和规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公众参与,现将自产贵金属冶炼灰渣资源化利用项目相关情况向各单位和市民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自产贵金属冶炼灰渣资源化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江西铜业铅锌金属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扩建;
地理位置:位于九江市湖口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原金砂湾工业园)江西铜业铅锌金属有限公司现有厂区;
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以粗铅初步火法精炼产出的铜浮渣、析出铅精炼产出的氧化渣、阳极泥系统产出的含铋/锑的稀贵渣和烟灰等为原料,采用还原熔炼、精炼/氧化吹炼的方式,综合回收其中的铅、铜、锑、铋等有价金属,产出冰铜、铅铋合金锭和锑白等产品。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江西铜业铅锌金属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92-6376049
联系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三、环评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江西赣评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松
联系电话:19379117596
电子邮箱:526076225@qq.com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洪都北大道865号1号楼4栋401-408室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